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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从魔戒开始-谈托尔金与魔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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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罗多 发表于 2008-7-25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冷瑞霖
懒猫语:谨以此文抛砖引玉,我家魔戒啊啊啊啊啊啊啊!!!!!(请允许我以如此花痴方式表达我对魔戒系列和托老爷子最高敬意)
      我们对于奇幻文化的记忆似乎悠长而深刻。魔法、宝藏、火龙、精灵、骑士……种种奇幻元素挟带着现代媒体的威力,在我们成长的岁月里呼风唤雨,慰藉着现代生活中频临枯竭的想象力,直至感官和心灵趋于认同。作为被各式各样自由奔放的世界观培养起来的一代,对于任何架空世界的可能性,似乎都像我们指尖上的游戏一样简单上手。然而,当三年前那枚神秘的戒指从半个世纪前的那个故事中现身于银幕的时候,我们还是被不堪一击地征服了,惊艳于万能的电影与游戏的魔力,造化出了中洲风物的壮丽画卷:芳草青青炊烟袅袅的哈比人家园;梦幻般古雅迷离的精灵国度;白塔如剑雄浑壮美的人类都市;充满恐怖诡异美感的魔君堡垒;从皑皑雪山到矿底深渊,我们和剧中的角色们一起呼吸着中洲的空气--所谓奇幻世界从未如此清晰、饱满、丰盈地再现于我们眼前。
  一切是那么熟悉,简直令人迷惑,这些人物,情节,场景,散见于我们以往接触的奇幻体验,如《魔兽争霸》,如《柏德之门》,如《暗黑破坏神》、《罗德岛战记》……随手拈来,似是而非,是魔戒赐予奇幻世界如此多的灵感与创意,还是今日的奇幻气候成就了魔戒的魅力?
  由此我们开始思考有否必要重新整理一下已有的奇幻认知。于是,怀着持戒者的坚定信念(笑~),轻轻推开托尔金的奇幻之门。

托尔金和他的奇幻之路
      作为牛津大学的盎格鲁-撒克逊语教授,托尔金(J.R.R. Tolkien,1892-1973)在他小说出版之后所获得的一个个类似于“奇幻之父”的头衔似乎显赫得多。他的奇幻创作源自于对传统神话和史诗的热爱。早在求学时期,托尔金就和朋友成立了“贝洛菲思”读书茶会,热衷于那些冷门古代语言和英雄传奇,例如《贝洛武甫》、《卡莱瓦拉》、《萨迦》、《爱达》等等,这些他曾用一种近乎哲学探索般的态度研读的神话篇章,后来都成为他创作的灵感源泉。
  托尔金的挚友,C.S. 路易斯曾对此发表见解:“神话是谎言,虽然是美丽的谎言。”而托尔金反驳道:“不,它们不是。”对于托尔金来说,神话不仅仅是人类之于自然的蒙昧认知,它们记载着社会发展的轨迹,蕴涵着人类不断发掘自我的智慧。
  而令托尔金非常遗憾的是,英国是一个没有“根”的国家,没有自己的神话。尤其是在公元5世纪日耳曼蛮族入侵以及11世纪的诺曼底侵略后,英国本土可能存在过的神话传统几乎被完全蔽除了,他想借由自己创作的神话故事来填补这一空白。
  他曾致信美国出版商倾诉他的梦想:“我要为英文写一则神话,一则遥远的传奇,以精灵的眼睛来看天地初开以降的一切事……。更重要的是,我要在这则神话中清楚明确地包含基督教的信仰。我相信所有的传奇与神话,如同所有的艺术,绝大部分是源自于‘真相’(truth),却以隐约的方式反映出道德与宗教上的真理(或谬误)。”
  他用毕生的精力来实现这一梦想,即使开始时只是出于对语言和史诗的爱好,却很快就成为造物主创世纪般的浩大工程。
  他最早的故事《失落的传说》的手稿是在一战的战壕里用铅笔和小本子写成的。“一个人只有亲自走进过战争的阴影才能体会到其中的苦难,”他曾经《魔戒》的前言里写道:“到了1918年,我所有亲密的朋友里只有一个活了下来。”那场战争中受到的伤害使他的余生充满了遁世思想和对现代社会的批判情绪。我们可以在他的著作中清楚地感受到对于战争、死亡、希望等终极命题的质问和沉思。
  通过初期的创作,第一个架空世界——“Arda”已经雏形毕现。他为这个世界设定了地貌,历史与物种--他们说着他自创的语言,为他们造出应该信仰的神灵,重点则是精灵时代兴盛和衰弱的过程。但《失落的传说》却没有那么好运,没能有机会向当时的读者介绍这一神奇的世界。一直到1936年,第一扇窗口终于带开了——《霍比特人》,一本带有童话和冒险性质的故事。托尔金在这个故事中推出了霍比特人(Hobbits)这种矮小可喜的生物和他们中洲世界的冒险活动。据说,某天托教授改到一张学生交上的白卷,正无所事事的他突然灵光一现,提笔在上面写下了那句著名的开篇语:“一个霍比特小矮人住在地洞里。”这是他之后一系列创作的传奇般的开始。
  此时托尔金的整个神话体系已经十分了然,写《霍比特人》这个故事多少带有一点试探性质,结果出版以后大受欢迎。次年,在出版商的建议下他着手写《霍比特人》的续集,于是他终于有机会创作他一生都梦想创作的伟大故事,这就是《魔戒》。他写的时候没有任何清楚的构思和预想,最初带有Hobbits中童话的风格,但随着一层层情节的推入和大量细节的铺陈,主题越发明朗,最后根本不像一般的续集了,而是一部长达五十多万字的奇幻巨著,完全超越《霍比特人》原先的成就。可以说《霍比特人》是一个引子,而《魔戒》中才是他真正渴望表达的东西。当年《魔戒》被当作《霍比特人》的续集出版,现在人们反而认为《霍比特人》是它的前传。
  《魔戒》讲述了几个霍比特人销毁魔君戒指的传奇历程。故事很简单,但线索却非常复杂,几个从没有出过家乡的小家伙几乎是被推上了这条被看作没有回路的旅程,他们得到中洲各个自由民族的帮助,但是最关键的步骤必须由他们自己来完成。整个过程看不到任何希望,充满了绝境、陷阱和悲观感,在这条路上不仅面临外来的危险,还要承受越来越沉重的魔戒的诱惑,它与内心永无休止的抗争考验着他们的意志,一点软弱的表现就可能意味着自我毁灭。他们不知道怎样做才能继续下去,甚至不清楚这个使命有什么意义,只是艰苦的旅行中一点点摸索着前进的方向,明确只有一个终点:只有把戒指毁掉,使命才能结束。
  最后,主角达成了使命,但是他却无法和朋友们享受成功的喜悦,魔戒虽已不复存在,却令他背负终生的厄运。这称不上是个圆满的结局,令原著的调性充斥着一种挥之不去的恬淡的悲凉,却引起读者们的无限幽思。
  托尔金用了近12年的时间完善了《魔戒》三部曲的内容,于1955年全部出完。从社会和读者那里得到的反响简直令他难以置信,这套被他称作“只是出于自己的爱好,不甚指望别人会对此产生兴趣”的故事书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兴趣,那些自命为西方文学精品殿堂的看门人筑起许多理论依据斥其为“一派胡言乱语”。现实主义者和那些压根儿不看奇幻的人则想当然地作出诸如“逃避现实,沉湎于幻想”之类的评论,认为《魔戒》一书完全是反现代的异端文化;而读者们,则更多地奉献出衷心的热爱与崇敬,甚至于研究的专注,而这些读者大多是(托尔金说)“使用迷幻药,酷爱电子音乐及其他后工业时代魔术的激进分子”,“主张爱情、和平与美好的佩花嬉皮士”,正是他们,在纽约地铁站里到处喷写着“Frodo永生!”这句话,还在全世界各地成立了数十个托尔金研究社团,通过托尔金创作文字、诗歌、人物来寻找关于生命的奥义,为奇幻文化真正能否进入文学经典殿堂而与道学家们针锋相对地斗争,其惨烈程度不亚于魔戒大战。当年的嬉皮士们现在早已成为社会中坚,但托尔金运动依旧如火如荼。如今许多学者开始正视《魔戒》和托尔金的成就,而新一轮的后继者们--也许他们成长环境中的史诗和反现代的气氛不太浓厚,他们更习惯基于各类操作系统繁殖起来奇幻文化--但这却使他们以一种更温和、宽容和纯粹的态度接受托尔金的故事。《魔戒》不单纯是一部流行小说,它代表一种延绵数十年的现象。1961年,菲利浦·托因比曾在《伦敦观察报》上面宣称托尔金的著作已经“被人们善意地遗忘了”。但四十年后,全世界流传着40多种语言版本的《魔戒》,销售量已超过5000万套,《霍比特人》销售过4000万套,1997年在英国Waterstone书店“最能代表20世纪的一百本书”的评选中获得了读者票选的第一名;1999年,Amazon.com的读者投票中,“世纪之书”的资格更进了一层,被评为“两千年来最伟大的书”。
  托尔金于1973年去世,他死后四年另一本巨著《Silmarrillion》(《精灵宝钻》)才得以付梓,书里描写是《魔戒》故事发生前中洲和各大种族(尤其是精灵)的历史,精彩的故事比之魔戒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代表了托尔金神话的精粹部分。然而,他创建中洲的努力也只完成了一半。留下的大量手稿、断章、书信和读者几十年来都争论得喋喋不休的未解之迷,他的儿子克里士多福负责那些整理、润饰和出版的工作。
  托尔金小说不朽的成功,不仅仅在于其故事本身的成功,也不局限于托尔金个人的思想观念。令许多托尔金的爱好者心仪的,并非他为英国创造的神话的本意,而是他的故事带来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幻文学风格。关于奇幻小说的先行者有很多说法。劳勃·霍华的《野蛮人科南》被认为是最早的奇幻文学,开创了经典的“剑与魔法”的写作模式,讲述野蛮的原始勇士与邪恶的魔法术士之间的对抗,强调力量、冒险、魔法、英雄主义和原始回归;而《魔戒》则从本质上和剑与魔法的动作派传统奇幻小说分离了,它注重是一个虚拟文明的完整营造,不再就故事论故事,就人物论人物。在繁复深奥的情节和主题背后,支持的是独创的语言、民族、神话体系、编年史等等背景。托尔金在替自己的这种尝试写的唯一一篇辩解文《On Fairy Stories》(关于童话)中提出,文学中有两种世界,“第一世界”(The Primary World)是神所创造的宇宙,也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那个世界。“第二世界”(Secondary World),即架空世界,是幻想创造出来的想象世界,反映神创造的第一世界,故它绝非“谎言”,而是另一种“真相”。
  托尔金否认他的小说潜藏什么蕴意或“信息”,他指明此书并非寓言,也不直接影射时事(老托对寓言之类的东东非常反感,避免一切寓言式的写法)。对于某些关于《魔戒》影射二次大战或当时世界政局的说法,无论是他本人或是严肃的书迷都予以坚决反对。因为那会使小说过于简化和象征化,读者太容易联想到某种真正存在的东西,而实际上《魔戒》并不特指任何东西,也不代表某一种特定文化或政治倾向,因为托尔金倡导的是多元文化和种族相融共处的世界观。每一个时代的读者,无论母语为何,有没有看过奇幻,都可以把它的故事通过已有的经历和所处的时代联系在一起,从而找到属于自己的意义。
  在生前最后一次访问中他被问到:“就某种角度来看,中洲就像你说的,是我们住的这个世界,但处于不同的年代。”托尔金答道:“不…处于不同的想象阶段才对。” 这不禁使人想起了《魔戒》电影中那句著名的台词“历史变成了传说;传说变成了神话……”。在没有文字只有诗歌的时代,神话代代相传,它就代表着历史,却又不纯粹是历史,是历史在艺术与人文中的再创造。真相就存在并发现于我们曾经历过的真实生活中,只是时移事易,我们渐渐忘记这些最初认知中许多不该忘记的东西,直到我们在想象的空间中与它们再次相遇。
 楼主| 弗罗多 发表于 2008-7-25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托尔金的奇幻启蒙  
  托尔金的这种创作理念对后世艺术家的影响难以估量,《星球大战》的制片人乔治卢卡斯在接受采访时,曾坦承深受《魔戒》三部曲的影响甚深,所以才会以同样模式创造出的《星球大战》三部曲。
  无数音乐人也从托尔金那里获取灵感。古典音乐大师梅耶创作了回肠荡气的《交响曲第一号〈魔戒之王〉》;爱尔兰新世纪音乐天后恩雅在获邀为《魔戒首部曲》电影做主题歌之前,在她1991年的专辑《牧羊人之月》中就写有一首“lothlorien”主题的钢琴独奏曲。但是最受影响和启发的当数摇滚乐,特别是那些离经叛道的重金属乐团,比如德国的重金属乐团Blind Guardian(盲目的守卫)就以托尔金神话为主题创作出了《魔戒》,《Nightfall in Middle-Earth》等多张令人热血沸腾的摇滚史诗作品集。
  而奇幻文学的作家更是纷纷以自己的方式向这位大师致敬。根据统计,在美国每年出版的两亿本平装本小说中,就有四分之一以上直接或间接的和托尔金有所关连。《D&D》系列最成功的作品《被遗忘的国度》就是深受托尔金影响,“艾伯尔-托瑞尔”成为RPG史上最负盛名的架空世界,甚至比Arda-中洲Middle Earth的规模还要大。D&D的许多作者本身都是托尔金的书迷,比如《龙枪》系列的Tracy Hickman和Margret Weis,还有《黑暗精灵》系列的作者R.A.Salvatore,他在大学时第一次接触了《魔戒》,立即陶醉其中,还从信息科学转系至新闻系,立定了成为奇幻作家的志愿。他的大部分作品同样以多部曲的形式推出,近年还获得邀请负责撰写《星际大战前传》系列的小说。
  Gary Gygax同样是《魔戒》的爱好者,他玩笑说《龙与地下城》的玩家十有八九都是“魔戒迷”,因此他不断被要求在他的角色扮演规则中多借用托尔金的设定。《D&D》早期的版本可以看到“炎魔”等托尔金专属的生物(虽然后来因为所有权问题被拉掉了)。著名女性科幻奇幻作家之一的Ursula Le Guin在25岁时第一次接触到这本旷世巨著后便不能自拔了。她谈到当时的感受时说:“我用三天时间读完了三部曲,三个星期之后,我有时发现自己还住在中土:像精灵一样漫步,如行于梦中,徜徉于两个世界之间──速朽的世界和不朽的世界。” Robin Hobb,《刺客》系列的作者,在《中州世界的沉思》一文中回顾了《魔戒》对他的影响,“我怀疑那些在《魔戒前传》和《魔戒》中被视为经典的场景的巨大冲击力很难被那些已经‘长大’的读者所理解。我从未在其它书中找到过这种感觉。”
  抛开创作风格不谈,这些作者对于奇幻文化的认知和对于奇幻元素的运用,和托尔金所代表的“High Fantasy“是一脉相承的。如Salvatore、Tracy Hickman许多奇幻文学爱好者和作者都是铁杆的游戏玩家,甚至设计者,奇幻文学与游戏的组成要素十分相似,奇幻给予电玩一种文化情境与想象架构,而电玩则将奇幻立体而动态地呈现,两者的相互渗透给读者或玩家带来双重的梦幻体验。近一二十年众多奇幻文学纷纷被改编成游戏作品,在虚拟世界里获得了第二次生命,“文学+电玩”的组合引领着现代欧美奇幻风潮,使之在主流文化领域越发辉煌壮大。而细数其源,长远的看如《D&D》,最近的如网络游戏《天堂》、《龙族》、《魔兽》,无一不借胎于《魔戒》的奇思妙想。当然,还有最最正宗的《魔戒》三部曲游戏。
  当我们在读托尔金的原著时,在读那些同样精彩绚丽的奇幻文学作品时,在电脑中闯荡那虚拟世界的山川沟壑、湖泽云海时,在聆听那些充满的激情的音乐作品或者坐在银幕前领略电影的魔力时,哪怕只是手持一张小小的万智纸牌,都可以深刻地感受到那个独立于这个世界之外的一种臆想的力量。它脱离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但常常唤起我们对散落或遗失的历史的回忆,那些我们都经历过,与命运和自然所进行的永恒思考和对抗;它没有客观存在的可能性,却又宛若一面残酷而不朽的明镜,反映着我们的心灵。我们常常从那些世界里中看见自身的影子,于是,为那些周而复回的伤害和爱,一次次地感动。
 楼主| 弗罗多 发表于 2008-7-25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Arda世界历史概况   
创世之神埃汝(Eru)从他的思想中产生了圣灵Ainur,也就是诸神,Ainur又分为Valar梵拉(主神)和Maiar(次神,作为主神的仆从和助手),带领他们前去Arda(茫茫虚空中的一个星体)。Arda当时分成几块大陆,最大的一块就是中洲。在那里神按他们的意愿建设世界,使Arda繁荣起来,等待神的子民--精灵与人类的诞生。但Valar之一,拥有大能的摩尔寇Melkor叛变了Eru,向世界的阴暗面渗透他黑暗的意志。邪恶、残酷、暴戾、猜忌、恐惧……他推倒了矗立在中洲两端照亮世界的两座灯塔,Ainur们不得不离开中洲来到大海西端的Amen洲,培育出一金一银两棵神树,用它们的光亮轮流照亮Amen。此时精灵已在中洲出现和繁衍,为了保护他们,Ainur和摩尔寇进行了战斗并将他俘获。出于对精灵的喜爱,Ainur劝精灵前来和他们同住,精灵族随即开始了长达数年的大迁徙,被后人称为“伟大的远征”(Great Journey)。但由于种种原因,精灵并未全部移民至Amen,有相当一部分留在了中洲。
  随后,Arda迎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和平时期,摩尔寇也向Eru和Ainur表示悔罪,神因慈悲和心软而将他释放,摩尔寇却变本加厉对众神和精灵进行报复,并诱惑了许多圣灵使他们腐化堕落和他一样坠入黑暗之中,其中包括索隆和炎魔(索隆原是技艺与冶炼之神Aule的手下,后来成了Melkor的手下大将,炎魔同样也是Maiar一族出身)。他毁去了Amen的金银双树,强夺了Noldor族精灵王子费厄诺(Feanor)的至宝精灵美钻Silmarrillion,潜回中洲。后来神用金银双树最后的花和果造出了日月,使它们运行在Arda的上空,开始了Arda世界的太阳纪元,人类在中州出现。
  费厄诺王子带领Noldor族的精灵追摩尔寇而去,誓夺回美钻复仇,他们孤注一掷的行动引出的就是精灵历史上最悲壮惨烈的美钻大战,跨越整个太阳纪元第一纪,期间精灵进行了五次对魔族的战役和三次亲族大战,代价是无数生命的沦丧和家园的被毁。最后Amen的众神插手了,他们与摩尔寇进行了数年惊天动地的大战,连中洲的面貌也为之改变。Ainur得到了胜利,摩尔寇被永久地投入虚空,而他的部下索隆却侥幸逃脱,许多年后成为新一代的魔君。
  太阳纪元的第一纪随着美钻大战而结束,第二纪是人类逐渐繁荣而精灵开始衰微的时代,许多旅居或生长在中洲的精灵渡海西去,而魔君索隆发展了他的势力,并铸造了至尊魔戒意图控制中洲所有种族,实行他的恐怖统治。于是第二纪末,中洲精灵的宗主王Gil-Galad和人类王国冈多的国君Elendil组成了人类和精灵的最后联盟,在魔多的黑门前与索隆决一死战。至尊魔戒使索隆所向无敌,但却出乎意料地被伊修铎王子用纳西尔圣剑砍断了戴戒的手指。中洲自由人民的死敌灰飞湮灭,接下来,就是我们耳熟能详的魔戒的故事了……
 楼主| 弗罗多 发表于 2008-7-25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Arda世界的种族与文化
精灵(Elves)
  在太阳和月亮还没有升起的遥远年代,精灵--创世之神Eru的第一批子民,从中州东边觉醒湖(Cuivienen,Water of Awakening)畔醒来。他们睁开眼睛看见的第一事物是漫天繁星,心中立即充满着对于星光和Arda自然万物的热爱;从流水的旋律中他们掌握了音乐与语言,所以称自己为昆迪(Quendi,Those that speak with voices),意为“开口说话者”,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中洲第一个掌握语言的种族。
  神赐予精灵的礼物是永生,不受疾病的折磨也不畏寒暑。他们的美丽与智慧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损,反而变得更丰富而深厚,但是他们一样会因伤重或心碎而死。精灵的死亡概念和人类的并不相同,在精灵的肉体损坏或消逝(简单看起来是“死”)后,灵魂受到召唤会到命运之神曼多斯的神殿(Mandos,prison-fortress),在那里他们可以重新获得肉体并继续生存下去,也可以选择不接受召唤,或不再重生徘徊在曼多斯里。甚至神认为犯过错误的某些灵魂还会被强制留在曼多斯作为一种惩罚。精灵的灵魂和整个世界的存亡是相连的,他们的“永生”其实就意味着他们被埃达(Arda)束缚的命运,Arda存在一天,他们的灵魂就为其所困,在漫长的生命旅途中,他们体味着比别的生物更多的欢乐与悲伤,也负荷着Arda日益衰颓的痛苦,精灵会在不停的轮回中渐渐疲惫和没落,直至消耗掉他们的肉体。
      接受神的邀请移民不死之地的精灵分为三个族:Vanyar梵雅,Noldar诺多;Teleri泰勒瑞;而那些不愿放弃在中洲的故乡自由自在的生活的精灵被称为黑暗精灵(这和后来萨瓦托里作品中黑暗精灵以及龙枪中的黯精灵是不同的概念)。而即使启程前往Amen的精灵,很多也没能最后渡海西行,而是在中洲西面的土地建立了新的国度,他们大多是Teler精灵,后来被成为Sindar。在美钻大战前,很多诺多族精灵又回到了中洲,和Sindar杂居在一起。在历经数个时代与魔族的艰苦争斗中,精灵们受尽挫折,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美丽家园被毁,许多最英勇最高贵的战士献出了永恒的生命。关于精灵的传奇留给人们最壮美神奇的回忆,但是后来他们渐渐退出中洲的历史舞台,而把统治地位让给了人类,有的渡海去了西方,有的在中洲森林深处隐居……有人说他们是不能忍受在中洲愈发深重的黑暗,认识到他们民族已经衰微的事实,要离开这片逐渐损坏和破落的土地,去不死之地寻求身心的庇护,也许他们能在那里的安定、繁荣和欢乐中重新追朔他们最辉煌的时代。
  托尔金笔下的精灵有着超凡脱俗的美丽,挺拔修长的身材与坚毅高尚的品性,和西方传统故事里那种小巧玲珑,长着卷发,爱和人类捣蛋的淘气小精灵大相庭径;也不同于童话中那种纤细优柔,长着透明双翼在花间飞来飞去的小精灵(或称小仙Fairy)。托尔金认为自己的描写是给精灵正名,因为在北欧正统的神话如《埃达》,《萨迦》中,Elves精灵就是一种不具神性,但仍然拥有很大的法力的生物,其中如光明精灵生得特别美丽,穿著优雅透明的衣裳,比太阳还要明亮辉耀,他们住的地方叫“精灵之乡”--Alfheim,是日神Frey的领地。这才是精灵最早的形象,直到中古时代。但是后来莎士比亚开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在他的作品如《仲夏夜之梦》、《暴风雨》中把精灵缩小并幼稚化了,变成了以后人们观念中的“小”型精灵。忠实于北欧神话传统的托尔金认为莎士比亚的这种改动是“不可饶恕的”。他要还英国一个神话,也同时要还原古代精灵的形象,并给予他们一段可歌可泣的历史。在他早期的作品中还依稀可见精灵描写带有“幼小化”的痕迹,但是后来确定了写作风格之后,高大俊美,气宇非凡的精灵形象便呈现于我们眼前了。这样的精灵随着托尔金著作的深入人心,影响后世许多奇幻作家对这一种族的认知和兴趣。《被遗忘国度》、《罗德岛战记》等东西方主流奇幻作品都基本上继承了托尔金的精灵形象,在大量原创或改编的游戏作品中精灵被玩家们当作兼具唯美特性和强大杀伤力的轻装型战士,常以日本动漫中的称谓”妖精“呼之。时至今日,当我们谈起精灵时,脑海中浮现的一定是那些玉树临风,双瞳如星,战斗中仍不失优雅的类人化精灵。

人类(Man)
  人类是继精灵之后诞生的第二批Eru之子民。他们没有精灵的永生和绝色的容貌,也为病痛所折磨,短暂的人生总使人类觉得有太多事情要做。因此他们被认为是最充满野心和欲望永不知足的民族。但是人类拥有最生机勃勃的活力,以及创造新事物和分辨善恶的智慧。神给予人类的礼物是死亡,当他们走向生命的尽头,他们的灵魂可超脱世界的束缚,而不会像精灵灵魂永远局困于此,无法选择自己的命运,最后再随着毁伤的世界落入空虚和沉积万年的悲伤。人类自古以来就和精灵一起并肩作战,是中洲正义力量的中坚。然而,魔君Melkor在这个种族繁衍的初期毒害了不少人的心智,在他们心中埋下恐惧、贪婪、怀疑的阴影,这个影响再也无法消除。人类历史上也不止一次发生过背叛精灵盟友,甚至堕落为黑暗势力走狗的耻辱之事。例如魔戒故事中的伊斯特林人,南方的哈拉德人,登兰的野人等。
  Edain人是最古老最高贵的人类种族,因为在第一纪的美钻大战中对精灵的帮助,神赐予他们三倍于常人的寿命,和海外富饶的王国,甚至精灵的血脉也因和他们通婚而流传给了人类。魔戒故事中的阿拉贡就是继承着精灵血统的古老Edain人的后裔。无论是在第二纪末的最后联盟中,还是后来的在魔戒大战中,总有如阿拉贡这样的人类精英,引领着自己人民和中洲其他自由民族在一起,为了对抗黑魁首而不懈地战斗。
  后来的奇幻作品或游戏对于人类的定位不外乎几种模式,如一般战士,圣骑士,和蛮族等。他们兼有性格的弱点和顽强的个性,也许不及精灵的敏捷,但有十分可观的力量,近战远攻均十分适合。

巫师(Wizards)
  太阳第三纪1000年左右,甘道夫、萨如曼等Maiar被Valar派来中洲参与对抗索隆的斗争,他们以长者的形态出现,被称作埃斯塔力(Estari),人们认为他们是巫师一族。甘道夫真实的名字是欧络因(Olórin),精灵们喜欢叫他Mithrandil,而萨如曼原名是卡鲁墨,精灵们称他为Curunír。他们和索隆Sauron,以及炎魔Balrog都是属于Maiar,从等级上是没有差异的,只有力量的强弱而已。
  Valar和Maiar一族都是无死的,也是没有固定的形态,他们根据自己的个性和能力来选择出现在世人前的摸样。他们所谓的死亡只是丧失了现有的力量,脱离有形的躯体,就像个无形的幽灵一般飘散,什么都不能做。萨如曼和索隆实际上最后也就是由这样的“死”终结。炎魔是很强的存在,甘道夫和他火拼后几乎灯枯油尽,幸而得到了精灵女王水之戒的帮助,灵魂重新注入到身体之内,原来那个老朽的躯体涣然一新,拥有了比萨如曼更强的力量。
  甘道夫和萨如曼严格来讲并不是法师或者巫师,他们和我们所熟悉的那种魔法使用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托尔金对待魔法有种全新的态度,如非万一,魔法不被作为一种必要的手段使用,甚至其本身的概念也没有得到各个种族的公识。精灵被认为是天生就会魔法的种族,但是在他们的生活中,魔法似乎显得无关紧要,Galadriel夫人在给Frodo看水镜时说:“这就是你们的人称之为魔法的东西,虽然我不清楚他们说的魔法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们在提到敌人的欺骗时好象也用了这个词……”Elrond在谈起精灵族的三枚戒指时也说过:“……不是它们没有用,而是它们不是造来作为战争或征服的武器,它们没有这样的神力。铸造它们的人并不奢望什么力量、主宰或窃取财宝,而是希求理解、创造、疗疾,以及保护一切纯洁的东西。”魔法的力量并不是以某种杀伤力很强的超能力来衡量的,更多的时候它强调的是控制,预知以及对自然之力的引用,它并不取决某个特定物品的运用,而更体现于使用者意志或精神层面的力量。巫师(或是说埃斯塔力)也一样,他们受到世人的重视并不是因为能放出烟花一样漂亮魔法,而是他们出众的智慧,预见力和对局势的操控,引导能力。
  在后世的奇幻作品我们见识到更多更精彩的魔法,其使用者被仔细地分成多种类别:魔法师,巫师(或术士),牧师,咒术师……魔法效果在游戏或电影中被十分具象地表现出来,它的特质简略地浓缩在某种特效的咒语或各式各样的魔法道具里。比如像《哈利·波特》中的扫帚,魔杖,药水等等,任何一个游戏玩家都能洋洋洒洒地说上许多种魔法名称,炎系的、冰系的、暗黑的、治愈的,魔法和我们的食物一样进入了快餐化的时代,虽然那种似轻实重,精微玄妙的境界已经很难再捕捉到了,但我们依然迷恋于魔法的魅力,“魔法是给人带来快乐的东西”,这一点一直未曾改变。

矮人(Dwarves)
  矮人是铸造与工艺之神Aule所创造的一种奇特的生物 —— 身材短小粗壮,毛发浓密,平均寿命在300岁左右。他们是伟大的开矿者和铸造者,喜居山洞,并在地下建造他们宏大的城市,他们爱全心全意地工作,挖掘珍贵的矿脉,磨练他们的手艺,却不爱和外族沟通,对自然界有机的一切也不感兴趣,因此得到不少诸如孤僻、粗鲁、贪财的坏名声,尤其他们和精灵族曾结下过世仇。但是矮人实际上还是相当明理、仗义的民族,在魔戒大战中他们的勇敢也使他们加入到决定中洲命运的行动中来,矮人在魔戒远征队中的代表Gimli甚至和精灵王子Legolas结下了深厚的友情,在两族传为佳话。后来,Gimli得到了精灵族的额外恩惠,在中洲的魔戒队友人去世后,随Legolas乘船前往西方仙境。

树人(恩特Ents)
  树人,或译树精,是一种外形和真正的树无二,但是会走动,会思想,会抵抗外侮保卫自己的族群。他们的确是由树诞生的,梵拉中的大地和丰产女神雅梵娜最热爱中洲繁茂的绿树,希望树木有它们的保护者,于是Eru同意在精灵诞生之时也使Ents苏醒,他们拥有树那样沉稳、坚韧、朴实、温和的性格,热爱植被和森林,尽心尽力地保护它们成长,不受邪恶的骚扰,被称为“树的牧人”。
  但他们发怒时也极为可畏,专克土石。在临世之初,树人是不会语言的,精灵教会了他们这门艺术,又因为精灵对树木的亲善关系,树人一向很喜欢精灵,而对抡着斧子的矮人成见很深。
  树人经历了太过漫长的时代,他们的种族已经渐渐衰弱,男树人的妻子们被外面的世界吸引而离开森林,男树人从此再也没有找到她们。直到魔戒大战爆发前夕,两个小小的霍比特人在中洲最古老的森林范贡里遇到了树胡,从来不愿多问世事的树人看见萨如曼已经把魔掌向了树林,工业化的浩劫正在吞噬无辜的生命,他们终于和其他自由民族同仇敌忾,出战埃森加德,把萨如曼的半兽人打了个落花流水。
  后来许多小说和游戏里亦不乏树人(树精)的光顾,我们熟悉的许多日韩游戏,如《RO》,《天堂》,《魔力宝贝》中都有见到这个有趣的族类。

鹰(Eagles)
  鹰族是托尔金的神话中一种古老的生物,他们在精灵和人类诞生之前就来到这个世界,有着自己的语言,在高崖或峭壁上筑巢,在中洲的天空翱翔以犀利的双眼监视着邪恶的举动。高贵的鹰是天之君曼威的使者,在美钻大战中威名远扬。当时的鹰族君主索伦多Thorondor是一只勇猛无畏的巨鹰,双翼展开有180英尺,曾多次援救身陷中洲战火的精灵。他将诺多精灵王Fongolfin的遗体从安格班带出,甚至Melkor本人都被他的利爪抓伤了脸;他救过精灵公主露西恩和人类王子贝伦这对永恒的恋人,在最后的怒火之战中,Melkor手下恐怖的火龙军团也被索伦多领导的鹰族打败。
  时至第三纪,鹰族的体型和族群的规模都比第一纪时小了很多,他们随君主格威赫盘踞在雾山山脉,依旧是坚定维护正义一方的力量。格威赫绰号“风王”,他曾在萨如曼的欧散克塔顶带甘道夫逃离险境。最后魔多黑门前的一战,又是他带领着他的子民前去支援人类联军,在爆发中的厄运火山的山腰救走了两个霍比特人。
  在战争经历过中州人民都不会忘记鹰们展翅飞翔的雄姿和他们传奇般的丰功伟绩。

半身人(Halflings)
  半身人即是霍比特人(Hobbits),在托尔金的《霍比特人》和《魔戒》中可是大名鼎鼎的民族哦。他们的准确来历连精灵、树人等中洲最古老的民族都不知道。他们自称霍比特人,因为身高不过常人的一半(比矮人还矮)所以被人类称作半身人。霍比特人性格开朗,乐天知命,爱抽烟,爱美食,代表一种脱离于世俗评价之外自得其乐的生活态度的典型。但,只要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就必须对世界的命运负有责任。在《魔戒》的故事中,这些本来认为事不关己的小小人物,最终挺身而出,历经万难,终于把魔戒终结在厄运火山里。正应了Galadriel夫人的一句话:“再渺小的人也有可能改变历史。”也许,正是凭着他们单纯、乐观又坚强的心灵,帮助他们抗拒魔戒的诱惑,完成了其他种族都望而却步的使命。
  《魔戒》之后,半身人名声大噪,被公认为堪与自古流传的精灵、矮人比肩的程度。有的奇幻小说家在文中直接用Hobbit这个词,有的则用半身人(Halflings)等说法,如《被遗忘的国度》系列、《无尽的任务》、还有《英雄无敌2》(Heroes II)里面那个巫师族玩投石器的最初级兵种。另外一些小说中也可以找到Hobbit的影子,比如《龙枪编年史》中的坎德人、《罗德岛战记》中的草原妖精族等等不一而足。《龙族》、《魔力宝贝》等日韩游戏里,也都可以见到他们的身影。

半兽人(Orcs)
  Orc一词在英语中原意就是指魔鬼,怪物之类的东东。而在托尔金的设定中,他们是魔君Melkor在远古时代用恐怖意志制造出的非自然的生物。作为他的部众和杀手,Orc以其凶残的个性,狰狞的外貌和嗜杀的手段闻名。据说,在精灵迁往不死之地前,Melkor潜入他们东方的国度,抓走不少离群失散的精灵,他们的下落最后不得而知,但有些传言说这些可怜的精灵成了魔君黑魔法的实验品,在难以置信的折磨下被改造成了最早的半兽人。托尔金显然很不满意他最早版本的书里给半兽人这样一个起源,出于对精灵这样美好种族的喜爱,他后来把被改造者改成了人类。
  半兽人也拥有许多分支,那种体型较小,智力低下的低等兽人(比如莫里亚山洞中聚居的半兽人,因为长期生活在不见天日的地洞里而退化成矮小,巨眼,昆虫样的兽人)被称为Goblins(即哥布林);索隆的魔多都城里驻扎的魔兵体型较大,拥有一定智力和战斗素质,会使用语言;而后来萨如曼通过野人和半兽人血统的杂交培育出的强兽人(Uruk-hai)比魔多半兽人体型更强壮,而且不知疲倦不觉伤痛,可以在阳光下行动,生性残忍,是最理想的战斗机器。
  在魔戒大战中以兽人为主力的魔族大军最后惨败,这个种族于人类胜利崛起之时,渐渐在中洲绝灭了。但是后代众多的奇幻故事和游戏中,兽人成了绝对不可或缺的反派种族。即使是作为砍杀练级的对象,对于很多玩家来说,没有他们所代表的邪恶力量之牺牲,又怎能体现我们正义力量之强大呢?

炎魔(Balrog)
  他们本是火之圣灵,但是投身黑暗之力后他们化身为阴影和炙焰的魔鬼,高等精灵语里把他们称作“梵拉罗卡”,但在中洲他们有个更出名的称谓,就是Balrog,炎魔,即“力之魔鬼”的意思。在第一纪的美钻之争中,炎魔是Melkor最强大的部众,使用各种武器,其中最具威力的是炎魔火鞭,他们形象无比的巨大、阴暗、恐怖,高温的躯体甚至可以把最强固的精灵城墙烤塌,炎魔是精灵们的梦魇,是他们少有的几种恐惧的东西之一。
  但在最后那场神再度出手的大战中,他们和其他魔族一样被战败,逃亡遁身于山体深处,以至于数个世纪之久人们都没有理由相信还有炎魔这种邪灵存在了。直到矮人开凿莫里亚矿坑,他们为了寻找秘银越挖越深,终于惊醒了一头炎魔。魔戒队在莫里亚遇到的,就是曾逐杀矮人,使莫里亚变成死城的那头“灾星”。

龙(Dragons)
  龙可是奇幻文化的标志性生物哦(虽然在中古传奇故事里总是被骑士或王子宰的)。托尔金的故事也不例外。第一条火龙是Melkor用黑魔法和火焰造出的,据说他在安格班制造的龙一共有三种,一种是形如毒蛇般滑动游走的,一种是靠腿爬行的,第三种则是长翼的飞龙。这三种龙又分为冷龙和火龙,他们是邪恶与怨毒的产物,无论是肢体或是魔法都有很强的杀伤力,血液和唾液都有剧毒,心就像鼻孔里不断喷出的火一样不稳定,渴望着破坏,还有诸如贪婪、暴食、虚伪等缺点。
  Melkor造出的第一条是格劳朗Glaurung,在他还是小龙的时候,便按捺不住冲出安格班向精灵挑战,结果铩羽而归。但是等到他完全长大后,带翼火龙安卡拉根(Ancalagon )和其他龙族也被培养出来,Melkor便完全有把握扭转战局,将中洲的精灵和人类推向绝望,在炎魔、半兽人和龙的联合军团的夹击下,一个又一个精灵王国被攻陷、血洗。这时龙族雄极一时。
  但是在最后的怒火之战中,面对Valar的金色精灵大军和勇猛的鹰族,龙族受到重创落败,残余的龙和炎魔一样逃到各大山脉中躲藏了起来,苟延残喘地过了十几个世纪。直到第三纪,最后一条著名又危险的喷火巨龙斯矛戈在矮人、人类、精灵的联合作战中被消灭。魔戒大战以后,再也没有人听说或是提起关于龙族的故事了。
  但是龙在其他的奇幻作品中得到了不同的待遇,比如最广受奇幻爱好者提及的《龙枪》,写到许多经典的龙族形象,一些类群拥有非常复杂的情感,在克莱恩世界献身于正义或邪恶的一方,甚至与人类相爱;《沙拉娜》系列(Shanara) 、《罗德岛战记》、《龙族》同样描写了不少令人印象深刻的巨龙;还有比如电影《龙之心》(那条善良的大龙令人心酸)和其他很多作品,它们都为龙设定了非常可爱的性格。对于很多游戏玩家来说,龙还是他们朝思暮想的宠物和战友呢!

作者:冷瑞霖
主要参考书目:
《魔戒三部曲》,译林版和朱学恒版,托尔金著
《精灵宝钻》,托尔金著,邓嘉宛译
《Unfinished Tales》(《未完成的故事集》),托尔金著
《托尔金生前最后一次访问》
《奇幻文学说从头》王大中著
《世纪大论战──踢一下哈比们》译者:pigeondog,校订:朱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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