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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了解的魔戒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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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罗多 发表于 2008-10-6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奇幻文学,一般的看法是以the Lord Of The Ring(魔戒之王,以下简写LOTR)为开端的,这部作品随着新西兰导演Peter Jackson拍摄的同名电影而风靡世界。我喜爱奇幻文学也是从看这个电影开始的。目前对大多数不了解奇幻的人来说,LOTR就是他们对奇幻的唯一认识。
作为奇幻小说的鼻祖,LOTR影响了后来的所有的奇幻作品,许多作家都是在深入研究这个小说的基础上去写作的。
LOTR和the Hobbit讲述的是第三纪的故事。而精灵宝钻是讲述从世界起源开始第一纪、第二纪的故事。其实整个一系列最主要都是在讨论欲望的问题。
首先是集一切优点于一身的精灵。不死不灭又大有力量的种族(包括神灵),在仙境乐园中之所以会走向堕落,很大一个诱因在于占有。贪恋他人之物固然危险,一心想要独占属于自己的事物,也会导致可怕的后果。精灵中最优秀的Noldor族王子Feanor制造了奇特的精灵宝钻,Sauron的老大Morgoth在贪妒之中夺宝杀人,于是Feanor发下可怕的誓言,鼓动全族百姓背叛诸神,离开乐园,回到中土向Morgoth发动一次又一次的战争,终于导致整个Noldor族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然后是大有力量的人类。人类如果能活五百岁,没有疾病的侵害,又很慢才衰老,不是很好吗?故事中那群虽会死亡,但是集智力、能力、财力与势力于一身的Numenor人,走向堕落的最主要诱因,来自于禁令。愈是有力量的人,愈不能忍受禁令。在第一纪元的正邪大战中,那些帮助精灵抵挡邪恶Morgoth的人类,最后得到诸神赏给他们智能、能力与长寿;但是与此同时,诸神也设下他们不得涉足不死乐园的禁令。于是,这群人类在走到文明最颠峰之际,因为舍不得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拒绝迈向死亡,因为怕死而盲目,被骗破坏了。禁令;获罪于天,无所祷也,灭亡降临。
死亡不好吗?Tokien说死亡是一项礼物,是神给人脱离时间之下日益衰颓之世界的礼物。不死的精灵必须永远跟世界绑在一起,不论世界变成什幺样子,他们都与它共存亡。面对令人疲惫与厌倦的事物,既不能改变又不能脱离,永远不能脱离,天底下还有比这更恐怖的事吗?
当然你也会发现Numenor人通过技术不断进步而越来越强大,联系现实,这和几个世纪以来的我们人类是不是非常类似啊。进步的同时都是在破坏着自然,Tolkien是个环保主义者,他也是在警告我们。
奇特的胜利方式。精灵失败,人类失败,愈觉得自己力量强大傲视群伦的人就败得愈惨。于是,Tolkien在LOTR中写了一支全新的,这世界过去从来没有过的子民:hobbit。Tolkien笔下这群最具吸引力的hobbit,不但会死,而且力小智微,成天除了忙着吃喝快乐,几乎没有别的大事;反正天塌下来有比他们高大两倍以上的种族顶着。
不料,这群看来甚是无用的弱小之辈,在面对引诱与邪恶的压迫下,竟是唯一能够反败为胜的种族。有趣的是,他们的致胜之道与我们今日的概念相差甚远。Hobbit无兵无马,无财无势,出了家门甚至会迷路;他们之所以能打赢正邪对抗的大战,除了勇敢,靠的纯粹是善良、忠诚、牺牲、喜乐的心、坚定的爱以及永远怀抱希望。
面对这群hobbit,面对他们的致胜之道,他们身上的平凡美德,我们究竟是羡慕效法,还是觉得前面两个种族的力量比较有用?或许最好是有财(才)有势又善良喜乐。嗯,这也不是没有啦,托尔金故事中那些西方乐园里的诸神好象就是这样。
再来详细看看个人方面。反面的,因欲望而堕落的戒灵,因欲望而堕落的摄政王,和因对一件衣服的欲望而自相残杀而留给Sam一地尸体的无名群体反派,到正面人物的光辉形象,Arwen放弃了永生的诱惑而选择爱情,Aragorn放弃了大义名义的诱惑而选择诺言,虽然他明知这样会带给自己和人民死亡的灭顶之灾,更不要说Frodo带着魔戒,对抗诱惑,挽救了全世界。而作者将这种重任交给最弱小的民族来完成,无疑是含义深重的:只要能坚守自己的内心,不被欲望而侵袭,再弱小的人都是英雄。而再强大的人物,如果被欲望所控制,最后只能成为戒灵一般,虽扬扬自得,但不过是空壳的傀儡。而作为最好的表率,J.R.R.Tolkien用一颗心、一只笔带给我们这美妙的世界,他用自己的努力和意志告诉我们人之为人,之有思想内心感情,是为何而生,为何而活的。
J.R.R.Tolkien是一个语言学家,研究古英语的教授,曾经参与英语字典的编写。他的文字非常的优美。
他很早就被语言吸引了,尤其是北欧的语言。由此不但产生了他在语言学上的专业,同时也带给了他私人的爱好:发明语言。他被“北欧传统”深深吸引,令他对北欧神话、史诗等涉猎甚广,同时也结识了一批此领域的同好,比如威廉姆斯.莫里斯(Williams Morris)和乔治.麦克唐纳(George MacDonald)。他广博的知识自然而然地使他对神话、神话对语言的影响、故事的重要性等等产生了不同的看法,这些他经常和友人C.S.路易斯讨论分享。所有这些不同的方面:语言、英雄传统、神话和故事促成了他极其出色的小说:最先是作为他创造的语言的背景的the Legends of the Elder Days(老代斯的传说),然后就是他最著名的作品:the Hobbit(霍比特人历险记)和LOTR(魔戒之王)。
而另一部著名的作品the Silmarillion(精灵宝钻)则是在他去世4年之后他的儿子Christopher Tolkien整理出版的。精灵宝钻可以说是他的关于整个世界的架构。精灵宝钻可以回答魔戒之王许多不解问题。从这本融合了宇宙论、神话学以及悲剧的《精灵宝钻》,读者可以看见托尔金所架构的神话世界,其格局的恢弘精深,实在令人叹为观止。事实上,《精灵宝钻》在不得出版后,J.R.R.Tolkien开始不断补述及改写,终其一生没有完成。他儿子Christopher Tolkien在父亲去世后开始整理遗稿,他先按父亲遗愿编出了这本较完整的《精灵宝钻》,接着又陆续编出了Unfinished Tales(未完成的故事)以及the History Of the Middle-Earth(中土世界的历史)等。托尔金迷的阅读进阶顺序也就是the Hobbit & LOTR,然后是the Silmarillion,以上三个是必备的,之后就是Unfinished Tales,然后才是有选择地看托尔金书信集、传记、the History Of the Middle-Earth.
Tolkien最初写的是the Hobbit(霍比特人历险记),更多地作为一个儿童读物的。后来写the Hobbit的续集,才有了LOTR,LOTR本来就是一本书的,只是1957年当时经济环境也不是很好,所以才分成了三本来出版,Tolkien才分别取名为the Fellowship Of The Ring, the Two Tower, the Return Of The King.
据说Tokien写LOTR是为了填补英国没有神话的状况。他只说这部小说是他翻译自古代精灵的纪录。他的一封书信反映了他创作LOTR的缘由。“我从早年就对自己所爱之乡土没有属于自己的故事感到悲伤。希腊、罗马、塞尔特、
德国、斯堪地那维亚、芬兰都有根植于自己语言的神话,唯独英文没有;亚瑟王的故事是英国的,不是英文的,因此无法取代我的失落感……。我要为英文写一则神话,一则遥远的传奇,以精灵的眼睛来看天地初开以降的一切事……。更重要的是,我要在这则神话中清楚明确地包含基督教的信仰。我相信所有的传奇与神话,如同所有的艺术,绝大部分是源自于「真相」(truth),却以隐约的方式反映出道德与宗教上的真理(或错误)。这些故事是全新的……”
他一生还发明过15种语言。在LOTR中,他就给许多个种族发明了语言。一直以来,许多fans在学习精灵语言,甚至有精灵语的学校。
精灵的语言辛达林(Sindarin)和昆亚(Quenya)。它们没有生编硬造的乱语,而是有着调和的语音基础,符合发音规则,存在音调变化,由托肯恩倾注了想象力和语言学知识创造出来的一种语言。这两种精灵语都是古精灵语的变种,古精灵语也是一种符合古代语特征的语言。辛达林可以说是精灵们日常使用的语言;而昆亚则是精灵们的拉丁语,所以在魔戒之王中出现的绝大多数精灵语词语都是辛达林语。比如我们看到的地图上的大多数地名都是辛达林语;而加拉迪尔(Galadriel)的挽歌则是昆亚语。魔戒之王中出现的其它语言相对而言就发展的不是那么完整了,比如树人语(Entish),克都祖语(Khudzul,矮人语)和暗黑系的语言(魔都之语)。
Tolkien架构了一个拥有如此漫长历史的世界,然后LOTR是基于此的故事,这样的做法非常的好。《龙枪编年史》的两位作者之一的Tracy Hickman在解释为何龙枪编年史的故事发生之前设定了那么长的历史的时候讨论这种方法,他们在MARQUETTE大学参加关于Tolkien的研讨会,当Aragorn在fellowship fo the ring的故事中对hobbit述说关于Beren & Luthien的故事,他们对于整个世界的历史有了一种深邃的感觉,仿佛是透过迷雾观看远处山丘上的一座城堡。这是时间给予我们的,因距离所造成的真实感。能够让读者觉得这些人物真的来自于某个有根源的世界。让读者时时能够窥探到一个完整的历史片断有助于加深故事的史诗感。同时也让人物可以更稳固地立足于这个世界,给予他们适当的背景。
综上,Tokien教授写魔戒绝不是也不是想单单地写部畅销小说,而是想给没有神话遗产的英国塑造一个神话,一段能够近似历史的文明。通过撰写《精灵宝钻》、《失落的传说》等故事构架了一个前人从未涉足的虚拟世界,甚至包括十几套语言体系的创造,其完整、深奥、庞大,不亚于世界现存任何一套神话体系。
阅读托尔金的乐趣可以有三层。第一层是纯粹享受阅读乐趣,看一个好故事,读完就完了。第二层是探究作者架构创作故事的源头;托尔金以旧约圣经为蓝本写了《精灵宝钻》,以新约圣经为蓝本写了《魔戒》;喜欢托尔金的人不妨找本圣经读读当中的故事,可能会有意想下到的收获。如果还有余力,可以阅读启发托尔金甚深的英文古诗《贝奥武夫》(Beowulf),只是不知有无好的中文译本。第三层难度就高了,那是得下点功夫去认识精灵语,甚至构成精灵语的欧洲与近东地区的古文了。
参考文献:邓婉嘉 《精灵宝钻》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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