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D的全称是dungeons and dragons,字面翻译是龙于地下城,世界上第一个商业化的角色扮演游戏,现在越来越成为一种游戏系统的代名词。这个由一个保险公司推销员Gary Gygax发明的游戏已经从在威斯康星洲诞生的简陋雏形,成为世界上最流行和最有影响力的角色扮演系统。
DND是一个角色扮演游戏,它以前属于TSR公司,而现在则属于Wizards of the Coast。在这个游戏中,你要通过掷筛子来建立角色,像魔法师,战士,小偷及其他的魔法世界中的虚构人物。玩家们聚在一起来解决问题,完成任务并且与邪恶战斗。这一切都在一个被称为地下城主(Dungeon Master)的裁判的组织之下。他(她)要根据各种的幕后设置来创造一个故事,以吸引住所有的玩家。这个游戏是完全开放的,它只有开始,没有结局。只要地下城主还有故事可讲,玩家们也乐意去听去玩,游戏就会一直继续下去。
在国外,这样的TRPG(table role playing game)是非常流行的,不过在中国,更为玩家所知的是CRPG(computer role playing game),98年起,DND支持的CRPG达到了一个游戏史上的巅峰,博得之门,异域惊魂曲,冰风谷,无冬之夜,这一系列佳作几乎每年都获得各项评选的RPG大奖甚至是全年最佳游戏,作为制作组的black isle以及作为发行商的interplay公司也成为了业界典范。一时间,黑岛(black isle)这个名字几乎与游戏大鳄暴雪(blizzard)齐名。
但是相对于游戏,我们更应该看到这个游戏后面的东西——创造规则
DND并不仅仅是一个游戏设定,我更愿意把它看作是一个虚拟世界的架构,是一种物理规则,一种意识形态,一个完备的平行世界。那就是它超越一个游戏的地方。
在这个游戏里面,没有不可能,当然,它必须合理,就像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一样,我们所生存的这个空间之中,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规则,即便你没有发现。
生长的规则、生存的规则、旋转交替的规则、创造毁灭的规则……
一切的一切都在想我们表示着——这是一个拥有无数规则的位面。
当一个世界有了正确的规则,那么它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
就犹如传说中的那些神灵一样,掌握了规则,那么就可以成为“神”,当然,规则是没有那么容易掌握的,至少,我并不相信有人能够掌握规则,即便是所谓的“神”,当有人试图掌握并更改它的时候,那么这个位面将会面临崩溃。
最初,DnD是一种桌上角色扮演游戏,这种游戏的进行有些接近大家熟悉的《大富翁》,但是论复杂程度则根本无法将两者相比。DnD游戏的基本过程是玩家扮演的冒险者在一个虚拟的世界进行冒险DnD后来具备了更深的意义,她不但是一个单独的游戏,而且成为了一个准则,或者说是一个游戏系统,她的精神之一,就是追求完善和复杂。她力求创造出一个完整和完善的世界,有历史,有文化--现实世界中有的都可以有,至于没有的,只要合理,也可以有。在这个完善和复杂的世界中,“平衡”是另一个精神,角色不可能过分强大,如果他
在一方面获得了杰出的能力,必然在另一方面有所削弱;善良和邪恶都不可能支配这个世界,如果一方过于强大,就会引发更强大的力量来平衡这一切。因此,在这样一个世界中,冒险者有充分的选择,他可以是善良,中立,也可以是邪恶,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而不用担心能“游戏无此功”——即使真的出现了没有先例的意外情况,经验丰富的DM也可以随机应变来应付这种突发的场面并决定适当的处理方法,这种身临其境的强烈代入感也正是DnD的魅力所在。
龙与地下城对桌上角色扮演游戏(TRPG)的影响非常大,对角色扮演游戏(RPG)也有很大的影响。后来的许多相同类型的游戏都受到了它的规则的影响。 建立在DnD规则上的电脑角色扮演游戏非常多,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Black Isle Studios的作品,包括《博德之门》系列、《异域镇魂曲》、《无冬之夜》和《冰风溪谷》系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