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殿骑士团-圣殿骑士(Templar)
全称是“基督和所罗门圣殿的穷骑士(Poor Knights of Christ and the Temple of Solomon)”。它成立的时间并不确定,有说是1118年的,也有说是1119年的,一般认为不会迟于1120年。1096年圣城耶路撒冷被十字军攻占后,很多欧洲人前往耶路撒冷朝圣,而这时十字军的主力已经回欧洲去了,朝圣者在路上常常会遭到强盗的袭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法国贵族Huguens de Payns和其它八名骑士建立了圣殿骑士团,以保护欧洲来的朝圣者。当圣殿骑士团成员加入组织时,不仅要发誓遵从修会的三大规定:守贞、守贫、服从,而且还要发誓保护朝圣者,这是他们作为圣地的军事修会与一般的修会相区别的地方。
圣殿骑士团创立后很快就引起了贵族和教会上层的重视,当时著名的修士圣伯尔纳(St. Bernard of Clairvaux)写文章支持圣殿骑士团的行动。在圣伯尔纳的影响下,骑士团迅速发展壮大。1139年,教皇英诺森二世(Innocent Ⅱ)发布圣谕,再次确认了圣殿骑士团的地位。在政治上骑士团只对教皇负责,其它任何僧俗政权都无权指挥它。在经济上骑士团不仅享有免税的特权,而且还有权在自己的领地上收取十一税。教廷赋予的特权使得圣殿骑士团在短短几十年内发展成一个强大而且富有的组织,同时也将骑士团牢牢地掌握在圣座之下。此后,圣殿骑士团成为罗马教廷拥有的最可靠的力量。
财产来源
骑士团财产的来源有很多方式,上面提到的征税是其中一种,当然还有掠夺,但更重要的方式是获得赠予,从事商业和银行业活动。从1127年骑士团首任大团长Huguens de Payns在欧洲进行宣传、征募工作开始,骑士团便获得了大量的捐赠,特别是在法国,很多贵族将地产赠送给骑士团,从此他们的地产几乎遍及整个欧洲,而且这些地产都是免税的。骑士团从事银行业则是这个组织的历史上值得注意的一页,他们开创了现代银行业的经营模式。最初是骑士团的成员由于守贫这一会规的约束,将财物交给骑士团。这种行为很快演变为商业行为扩大到骑士团之外,许多欧洲的贵族将贵重财物存放到骑士团里,由骑士团负责保管。这就和现代银行业的存款业务十分相似。事实上骑士团还发明了一种跟现代银行中的存款单很相似的票据,凭借这种印有骑士团特殊记号的票据就可以在各地的骑士团支部取出财物。由于骑士团的支部遍及整个欧洲,再加上教廷给他们的支持,他们的存款业务发展十分迅速,各地的骑士团支部和圣殿里聚集了大量的财产,这时他们又开始了贷款业务。1135年,骑士团借贷给西班牙的朝圣者,资助他们前往圣地。骑士团的借贷业务发展极其迅猛,其业务对象上至各国国王——他们曾经是法国国王最大的债权人,下至普通的朝圣者,他们甚至还借贷给基督徒的敌人撒拉森人——这至少说明他们的信誉是十分卓著的。值得注意的是,骑士团的借贷是收取利息的,而当时收取利息是不合法的行为,受到教廷的谴责,但圣殿骑士团就这么不声不响地干下去了,信仰的力量在利益面前永远都是软弱无力的。这些金融活动是圣殿骑士团在军事活动之外的主要活动,传说骑士团里堆放着的借据、帐簿比宗教书籍还要多,这当然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和忌妒。
当时法国的国王是“美男子”腓力四世,后来被尊称为“公正王(Philip IV the Fair)”,他在历史上也是一个很有作为的国王,打击贵族,维护法兰西的利益。而且这位美男子对教会显然没有什么感情,连续有两位罗马教皇在他手下不明不白地送了命,直到他把他的亲信波尔多大主教贝特朗(Bertrand de Goth)扶上教皇的宝座才罢手,这位贝特朗就是教廷历史上的克莱门特五世。
1307年10月13日,那是一个星期五(这就是黑色星期五的由来),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腓力四世向法国各地的事务官发出密函,要求他们在同一时间打开,密函上的内容正是逮捕各地的圣殿骑士团成员。菲利普的突然袭击获得了圆满成功,法国几乎所有的圣殿骑士团成员都被逮捕,仅在巴黎就有138名骑士团成员被捕,圣殿骑士团的高层包括大团长雅克·德·莫莱(Jacques de Molay)无一幸免。菲利普四世给圣殿骑士团编排的罪名是“异端”,这真是很有意思,圣殿骑士团确实也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你可以说他们贪婪,说他们残暴,但要说异端就未免有点离奇了,从骑士团成立开始,它一直就是教皇座下最忠诚的力量,教皇前后共赐予他们上百条特权。不过菲利普四世需要的不是符合逻辑的观点,他只需要将骑士团打入万劫不复之境。法国的宗教裁判所立即就开始对骑士团成员进行审讯。在宗教裁判所的“有效工作”下,圣殿骑士们开始招供,其中包括大团长雅克·德·莫莱。裁判所还让他给所有的骑士团成员发布一道命令,解决他们保密的义务。在莫莱的这道命令之后,骑士团成员向裁判所给出了千奇百怪的供词,有的承认他们入会时要向十字架吐口水,有的说他们搞巫术,有的说他们崇拜异教的偶像,至于这个异教偶像是什么样子,各人又有各人的说法,另外还有骑士团成员之间搞同性恋——这个也许是唯一可信的罪名。据记载,仅巴黎一地就有36名骑士团成员在审讯过程中死亡,我们可以想象这些供词究竟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获得的。
马耳他骑士团或马耳他主权军事教团的全名为耶路撒冷、罗得岛及马耳他圣若望独立军事医院骑士团 (拉丁语:Sovrano Militare Ordine Ospedaliero di San Giovanni di Gerusalemme),该组织初於1080年在耶路撒冷成立阿马尔菲医院,其目的是帮助及提供前往圣地朝圣的穷人与病人。在1099年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期间占领耶路撒冷後便成为一天主教军事修士会。在之後陆续丧失天主教圣地的情形下移至罗得岛,但还是保持其主权独立地位,之後再迁往马耳他,该地当时是西班牙驻西西里岛总督的行政中心。纵使最後骑士团遭拿破仑逐出马耳他岛,但存活下来的团员依旧继续活动。在当时骑士团的女爵只是骑士的辅佐而已,而马耳他骑士团是整个圣传的承接者。
早期的发展
医院骑士团成立时只是一个行善的组织,从1120年才开始作为一个军事修会进行活动:保护朝圣者免受撒拉逊人(中世纪欧洲对阿拉伯人的蔑称,意为住在帐篷里的人)攻击,守卫道路。骑士暨教士主要从贵族中招募,参加圣地的战斗。从1126年起,已有文献提及这个修会拥有军事审判权。十年后,修会奉富尔克国王之命,守卫阿什克伦附近的贝特吉伯兰城堡。在 1153年以前,修会以圣奥古斯都的教规为基础,制订了自己的教规。最终,骑士团发展成为耶路撒冷王国的一支重要的军事力量,对耶路撒冷的政局也有很大的影响力。它在耶路撒冷王国拥有7座大的要塞,140多座其它建筑。耶路撒冷王国国王博度安四世(即《天国王朝》里那个有麻风病的年轻国王)去世后,当时医院骑士团的大团长Roger de Moulins反对居伊(Guido von Lusignan)继任,可惜没有成功。后来在1187年哈丁之战中,医院骑士团也派出主力参战,由于指挥上的失误,包括医院骑士团、圣殿骑士团在内的基督教军队几乎全军覆没,医院骑士团大团长Roger de Moulins战死。
中期:马耳他骑士团
在欧洲的7年时间里,他们多次迁徙,居无定所。到1530年,奉教皇克莱门特八世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的命令,医院骑士团来到马耳他岛,每年象征性地向两西西里王国缴纳1马耳他鹰币作为租金,在岛上骑士团建立了马耳他骑士团国(Sovereign Military Order of Malta,缩写为S.M.O.M)。土耳其人对骑士团的卷土重来显然很不安,1565年,土耳其人派出大军进攻马耳他。这场大战一开始和上次在罗德岛的大战很相似:骑士团苦苦支撑,绝大多数城市都被摧毁,骑士团成员有一半战死。就在骑士团眼看要支撑不住时,从西班牙来了一支援军,战场局势顿时扭转,土耳其军队仓惶撤退,损失达到3万余人。这次大胜使马耳他骑士团国获得了一段时间的和平局面。1571年,土耳其人自以为海军发展得差不多了,再次起兵,企图消灭骑士团。不过这次他们败得更惨:还没到马耳他,在海上就遇上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土耳其舰队几乎全被击沉或俘虏。此后马耳他骑士团国进入鼎盛时期,帆上标有马耳他八角十字的战船在地中海横行无阻。
口号与标志
医院骑士团的口号是“守卫信仰,帮助苦难(Defence of the faith and assistance to the sufferring)”。医院骑士团最初的标志是黑底白色的八角十字,到13世纪中期开始则普遍使用红底白色的八角十字,这种八角十字也因骑士团之名被称为“马耳他十字”。
首长
大教长(The Prince and Grand Master)由国务委员会选举出,终身职。大教长必需奉献自己投入组织事务,并且是全体成员对宗教虔诚信仰的表率,与政务会议同为行政中枢。大教长的行政权限并不包括公布骑士团宪章、政府令、医疗事务及向教宗报告骑士需求、选举政务议员、缔结国际条约及召开大议会。与骑士团有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均承认大教长为骑士团最高领袖,其头衔是由宗座所赠与的,且罗马天主教会赋予其枢机主教地位。
事务大臣(The Grand Commander)职责为传播信念、监督管理各教区之骑士与女爵及向教宗报告骑士团事务,同时也管理总部马耳他宫周围之礼拜堂和朝圣事务,也签署公文和大教长之无法律效力文件。
外务大臣(The Grand Chancellor)职掌内政及外交,负责对外一切事务及他国或第三团体与政府沟通的中间人。
医务大臣(The Grand Hospitaller)职掌卫生、社会、人道援助及国际合作事务,是各地修道院、国际分会及其他组织负责人道援助的最高指挥官,并确保天主教受到尊重。
财务大臣(The Receiver of the Common Treasure)职掌财政与预算事务,负责组织与各地分会合作之开销并监督审计部。财务大臣需向审计部和大教长做经济、财政和预算报告,并将讯息传给政务会议,同时也监督组织财产收纳、宴请支出及捐献收入,大教长的礼物也由财务大臣管理,另外骑士团之邮政、居住、科技事务、马耳他宫和其他财产建筑也由财务大臣督导。
行政
其政府系由以下机关所组成:
国务委员会(Council Complete of State)主要是选举大教长或大教长代理人,根据宪章第二十三条表示,选举系不记名投票,获过半票数者即当选。拥有投票权的成员为大教长代理人或过渡期大教长、政务议员、主教、修道院长、法警及两名代表小型修道院的骑士和十五名国际分会的代表。
大议会(General Chapter)主要是每五年召开选举政务议员、政策委员及审计员,负责修改及讨论宪章及法规和一些重要性议题如宗教地位、人道医疗计画及对外关系事务。大议会系由各修道院正副院长及各国际分会代表组成。
政务议会(Sovereign Council)是骑士团的行政中枢,由大教长、事务大臣、外务大臣、医务大臣及财务大臣和由大议会选出之五名成员共十人组成。政务会议由大教长召开,每年最少六次或有特别要求亦需开会。
政策委员会(Government Council)只是政务议会的建议委员会,提供政治、宗教、医疗合作及外交事务的方案,主席亦为大教长,每年最少召开两次会议。委员会由六个经大议会于不同地域选出的骑士组成。
审计部(Board of Auditors)负责监督及查核组织收入、支出及财产,由部长、四名常任委员及两名非常委员组成,由大议会选出合法且富有专业经济及财政背景的骑士组成。审计部同时也是财务大臣的建议委员会。
传播部(Communications Board)监督组织内部及外部之传播活动,并协助外务大臣之发展宣传事务,由部长及六名由组织选出在传播、管理、公共关系和媒体事务等领域有专业能力的委员。
立法
法务办公室(The Office of Advocate General)是根据法规成立的合法协调机关,由独立且熟悉组织事务的专业法学家及学者组织,成员为法务长和两名办事员,三者均由大教长指派并经政务议会同意任命,每三年选举一次。每当组织碰到特别复杂法律事务或必要案件时均需向该办公室寻求协助。
司法
司法委员会(Juridical Council)负责提供大教长有关司法方面之专业知识,也是政务会议的司法咨询机构。由正副主席、秘书长和四名委员组成,其成员均由政务会议向大教长推荐任命,被推荐的骑士在宪章、国际法及教规方面都有专业学问。
独立法院(Magistral Courts)由院长、法官及陪审团所组成,其人选由大教长指派且经政务议会同意任命,审判常规依照教廷之规定,若国际法及宪章未提及之要求,独立法院通常也是国际纠纷的仲裁机关。
外交
马耳他骑士团的特殊历史及现世非常态情况而言,其争论有个大致的定义即马耳他骑士团为一主权实体比为一个国家的定位更恰当。骑士团共有两栋享有治外法权的建筑位于罗马,一为总部马耳他宫,是大教长官邸及政府行政中心。一为马耳他部,主管者为罗马修道院院长,该部是马耳他骑士团外交部,也是驻意大利兼驻驻教廷大使馆。
马耳他骑士团不像教廷还拥有梵蒂冈城,自1789年失去马耳他岛后,骑士团就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领土。联合国并未将其分类为正式会员国家,而是将其视为长期受邀之实体与国际组织。像是国际电信联盟有将准司法独立实体如联合国及巴勒斯坦排进国际呼号系列画分表,但是马耳他骑士团却没有,最后国际电信联盟将其画出国家分类,并给予非官方性的无线电台呼号1A0。
虽然大部份的学者均接受国际法对马耳他骑士团主权独立地位的解释,而马耳他骑士团也享有派驻特命全权大使之权利,但在德国国际法学专家温格勒博士(Dr. Wilhelm Wengler)所著的国际法(Völkerrecht)一书中指出,拒绝马耳他骑士团派遣的大使等于是承认其为国家地位。教廷於1953年曾宣布马耳他骑士团为以神之名之功能组织,因此事实上骑士团应该是相对於海外领地之地位。
马耳他骑士团目前与世界上九十八个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其中大多数都不是以天主教为主要信仰之国家,另外与六个国家有特殊关系。马耳他骑士团与欧洲联盟及国际红十字会一样依照国际法以非国家身份参与国际组织。教廷为表示其主权独立地位,因此各国驻意大利大使不得兼为驻教廷大使,而意大利也是唯一在自己首都派驻大使的国家,但马耳他骑士团的情形则更为特殊,通常各国驻教廷大使均兼为驻马耳他骑士团大使。
【发展】
不过时代总是在迅速变化,历史很快为他们提供了新的机遇。1211年,匈牙利国王安德烈二世(Andreas II)邀请骑士团前去帮助镇压库曼雷人(Kumanen),代价是将Siebenbürgen地区(位于今罗马尼亚境内)南部的Burzenland给骑士团作为封地。(后来有很多人认为安德列二世干了件蠢事,引狼入室,把骑士团带到东欧。深以为然!)1225年,由于条顿骑士团企图在他们的封地上建立独立的国家,安德列二世将他们驱逐出境。骑士团再次陷入困境。不过事情很快又有了转机,当时波兰的康拉德公爵(Konrad von Masowien)企图向北边的Kulmerland地区扩张,结果被当地的原住民普鲁士人打败,他不但没能扩张领地,他原先的领地反被普鲁士人攻占了一部分。康拉德很郁闷,于是以宗教为名,号召讨伐Kulmerland的异教徒,可是波兰的其它诸侯都不理他,似乎在等着看笑话,那边的普鲁士人十分凶悍,他的军队节节败退。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康拉德向条顿骑士团求援,希望骑士团帮助他征服普鲁士人。如果说安德列二世请骑士团帮他镇压库曼雷人是因为无知犯的错,那康拉德请骑士团帮他征服普鲁士人就只能用愚蠢来形容了。当然其它的波兰诸侯也都脱不开干系,要是他们早点帮康拉德一把,康拉德也就不用引狼入室了,最后全都成了受害者。得到这个邀请后,条顿骑士团当然是满口答应,不过他们可不想重复在匈牙利的故事。骑士团大团长Hermann von Salza先跑到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菲特列二世那儿,从皇帝那儿讨到了一份黄金诏书:条顿骑士团有权占有康拉德赠予的土地和他们征服普鲁士人后获得的土地,对骑士团领地的进攻将遭到神圣罗马帝国的严厉惩罚。有了菲特列二世的书面保证,条顿骑士团将名正言顺地占有他们征服的土地。康拉德此时开始后悔了,为了避免条顿骑士团在他旁边扎根,康拉德组织了一个骑士团——普鲁士的基督骑士团,自己讨伐普鲁士人。这次他又失败了,他甚至连自己领地的核心部分都无法守住,此时康拉德只好低头认输。1230年,在他和条顿骑士团签订的条约中承诺:如果条顿骑士团征服Kulmerland,他将把这块土地永久赠予骑士团。这也就是说条顿骑士团对Kulmerland拥有所有权,而非封地——封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君主。1234年,教皇格利高里九世(Gregor IX)又颁布了黄金诏书,承认骑士团对他们征服的土地的所有权,同时要求他们将当地原住民基督教化。这样,条顿骑士团获得了三重的书面承诺,他们剩下要做的就是征服这块土地了,这显然是他们最拿手的。
骑士团国南面的波兰原本四分五裂,根本不是骑士团的对手。但到14世纪上半叶,波兰在国王Wladislaw I的领导下再次团结起来,跟骑士团的关系也变得紧张。1308年骑士团占领但泽和Pommerellen使两国之间的关系急剧恶化,即便在1343年的卡里施和约中波兰承认了骑士团国对Pommerellen的占领,双方的敌意仍未打消。波兰对骑士团国的仇恨是骑士团国重要的潜在威胁。不过尽管如此,骑士团国在14世纪下半叶在大团长克尼普罗德(Winrich von Kniprode,1351-1382)的领导下达到了最强盛的时期,在1370年他们击败了立陶宛——骑士团在东方主要的敌人。
1410年,骑士团国和波兰-立陶宛联盟在塔能堡附近爆发了一场大规模战役,这场战役是欧洲中世纪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骑士战争。关于双方参战的兵力在不同的文件中有不同的记载,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骑士团的兵力要少于联军。骑士团一方的兵力可能是1.1万人到2.7万人,指挥官是条顿骑士团大团长荣金根(Ulrich von Jungingen)。波兰-立陶宛一方的兵力可能是1.6万到3.2万,以波兰人和立陶宛人为主,另外还包括俄罗斯人、鞑靼人,指挥这支联军的是波兰国王Jagiello和立陶宛大侯爵Witold,后者是Jagiello的堂弟。Jagiello将全军分为三条阵线部署,第一线的军队绵延3公里。Witold指挥的立陶宛人、俄罗斯人和鞑靼人的联军在右翼。骑士团军队一开始也是分成三条阵线部署,不过当大团长荣金根看到联军长长的阵线后,意识到可能会被包围,于是改为分两条阵线(从这儿我们基本上可以推断出,骑士团与联军的兵力比大概是2:3的样子)。交战双方都把骑兵分成一个个旗队(中世纪时军队的一个作战单位,约有四百至六百人)置于一线,步兵则留在营垒里。骑士团一方在第一线还配置了发射石弹的臼炮。1410年7月15日中午时分,塔能堡战役开始。开战之前,骑士团大团长荣金根给波兰国王Jagiello送去两把剑,表示要进行一场骑士之间的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