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互联网上闲逛的时间够长,你可能会看到一张1990年代的任天堂商店海报,它旨在在纠正用户如何正确使用“任天堂”这个词。
虽然这则广告给人的印象是马里奥在给你上语法课,但当这张图片出现在互联网上时,它只是被当作任天堂惯常的浮夸宣传。被网友们认为是这家公司傲慢地告诉其粉丝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
然而,真的是这样吗?至少它确实有一个更合理的理由存在。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把所有游戏都称为“任天堂”对任天堂来说是非常有利的,毕竟是免费的广告,并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虽然宣传更广了,但其实在商标法的世界里,这实际上是对一家公司来说最糟糕的情况。
一般要注册产品、服务或公司的商标,其名称必须是一个高度具体的词,或者用来描述它的词。举个例子,你永远不能把“电子游戏”一词注册为商标,因为它不仅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术语,而且还是公共领域词典的一部分,是每个人都用来描述该类媒体的短语。